交通行业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

发布日期:2005年08月04日

      受国务院委托,交通部代为编制的《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》日前已获国务院审批并开始实施。同时,《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》、《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》两个交通部门应急预案和21个分预案也已获批并实施。这是记者日前从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。
       据了解,我国政府把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、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;分为特别重大(Ⅰ)、重大(Ⅱ)、较大(Ⅲ)和一般(Ⅳ)四级。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,应急预案体系设计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、国家专项应急预案、部门应急预案、地方应急预案、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五个层次。
       据介绍,《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》是国家25个专项应急预案之一,是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2004年年初,国务院专项会议决定委托交通部代为编制《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》,交通部随即召开了专题会议,并成立了编写小组。去年7月29日,该预案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应急领导工作小组专家审查,11月,报国务院有关领导审批。
      《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》明确规定了海上突发事故灾难后的应急领导机构、指挥机构、运行管理机构、咨询机构,以及现场指挥、海上各救助力量的职责等,并对预警和预防机制、险情分级与上报、应急响应和处置、应急行动人员的安全防护、后期处置、应急保障等方面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。
       另外,交通部还制定了《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》、《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》以及21个分预案,内容涉及航空器水上救险、客船遇险、水上危险货物运输、水上船舶污染、航运中断与枢纽港口瘫痪、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、公路交通中断、道路运输重特大交通事故、重要通航设施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。
       目前,交通部正着手准备在交通行业广泛宣传和贯彻这几项预案,预案的具体内容也已开始下发各地交通管理部门。
       近年来,交通部不断加强应急值守工作,完善应急预案,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、机制和法制,努力做到突发事件发生时,能够快速反应,及时报告,妥善处置。交通行业应急管理能力,特别是海上搜救能力的不断提高,保证了交通运输的畅通和安全。
       去年,交通部及时启动煤炭运输应急预案,紧急组织和协调运力,实施铁水、公水煤炭联运。据统计,全年水路煤炭运输量达5亿吨,同比增长18.8%,有效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。截至7月底,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今年已组织、协调各类海上搜救行动819次,成功救起9378人,平均每天救助45.3人,救助成功率达95.2%,比去年同期相比救助成功率提高了0.1个百分点。
       据悉,下一步,交通部将以贯彻实施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为契机,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,建立健全机制,加强法制建设,完善交通应急预案,不断提高交通应急管理的科技含量、决策水平和实战能力。同时,督促、指导地方交通部门完成相关应急管理预案的编制工作,促进地方交通应急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, 形成功能齐全、反应灵敏、指挥有力的交通应急管理体系。(来源:中国交通信息中心)   

  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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